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18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10月前点击:76

  程又清,李长姑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东荆街乌金农场场部乌金山社区1-9号楼A3号楼4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408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又清,李长姑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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