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80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4-10点击:40
杨君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16号居住项目(长存花园)12栋19层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414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君
2024年4月7日
杨君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16号居住项目(长存花园)12栋19层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414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君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