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80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4-10点击:38
李建秋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4MB地块万科翡翠玖玺三期8010栋4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180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秋
2024年4月7日
李建秋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4MB地块万科翡翠玖玺三期8010栋4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180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秋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