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48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4点击:31
武汉复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晴川大道329号复地·新港城E地块7栋2层2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704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复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