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48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4点击:31

  廖广军,易芙蓉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穗丰花园二期(江汉汇园苑)9栋2单元9层9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5131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广军,易芙蓉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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