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要脸,物业乱收费,政府无作为。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9点击:59
武汉留言板:我们是蔡甸区景瑞清能江南悦小区一批6月30号晚上8:23分才拿到竣备验收合格证,开发商晚上9点才给一批所有业主发短信通知7月1号和3号办理交付手续!!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的次月开始计算物业费,我们的物业费应该从8月1号开始计算!!但是物业公司非要说我们是6月30号交房的、强制性从7月1号开始收我们的物业费!!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乱收费的行为!!另外开发商延期9个月,关于延期赔偿的问题交房到现在小半年了,开发商对于赔偿只字不提!!小区硬件和当初的规划严重不符!!物业公司服务和品质还不如还建楼、还要收取那么高的物业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明知道630在没有竣备的情况下故意卡时间通知我们收房(合情合理合法吗)职能部门明知道630什么情况,却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默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多收我们一个月物业费!!希望政府部门多为老百姓做实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朱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物业经理未经过业主同意将公共区域出租的问题。经核实,您是景瑞清能江南悦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依据《景瑞清能.江南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九条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本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经营管理服务(见附图),将前期配套的生活垃圾房出租给业主(乙方)开超市,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余部分纳入公共收益。我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已现场查看设计图纸,该区域规划为生活垃圾房,已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该行为,不能改变生活垃圾房的使用用途。目前,物业公司(甲方)正在与业主(乙方)沟通解除《生活配套超市经营服务合同》,双方就解除经营合同相关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已于2023年12月13日退出该区域(见附图),问题已得到解决。12月18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285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尊敬的朱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景瑞清能江南悦项目因前期建设中断,纳入保交楼名单中,交房时间已处于合同延期状态。武汉瑞毅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晚上8点左右取得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随后使用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部分一期业主可在6月30日晚上9点后来小区办理交房手续。但大部分业主收到的交房通知短信中告知他们可在7月1日后去办理交房手续,所以业主代表认为7月1日才是交房程序的启动时间。我单位协助住建部门参与了两次调解会,目前开发单位已口头同意按7月1日来确定交房程序启动时间,但相关手续暂未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对接。江南悦小区拟收取的物业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协商而定,我单位暂未发现物业费标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6日13:59我单位工作人员代维通过电话699000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情况。非常感谢与支持,我单位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二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平台后,我街执法中心队员立即联系了江南悦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您反映的物业公司私自出租公共区域的问题现已得到解决,承租方同意退租,物业公司也承诺不再对外出租该公共区域。2023年12月14日,我街通过电话18071026018短信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街将继续履行职责,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经办单位:蔡甸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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