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监管,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10点击:80

留言板:希望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监管,物业只负责收费,且提供不了对等的物业服务。小业主普通老百姓逼的实在没办法只能用不缴纳物业 费来维权,但是最后反而却遭到物业的起诉。特别是前期物业合同模式和街道和社区要积极组织成立业主大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 受或者无需接 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的关系,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方,应严格按照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业主认为其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6日与您电话联系,将相关政策与您进行了详细解释。感谢您对物业行业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 受或者无需接 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的关系,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方,应严格按照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业主认为其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6日与您电话联系,将相关政策与您进行了详细解释。感谢您对物业行业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