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旭辉都会山永升物业违规犯法侵害业主权益

武汉通2023-03-25  651

武汉留言板:都会山购房合同里,约定了物业服务内容(旭辉和永升物业合同在房管局已备案)而业主收房时永升物业强制业主签订与备案合同内容有出入的协议。1:违规收取软装垃圾费200元,开收据却为建筑垃圾代收。(不要说业主可以不交,不交开发商不让业主收房)2:停车场违规收费500元一个月,和正规价格严重不符。3:物业工作人员数量、设备与备案严重不符。备案里写物业工作人员177个人,实际只有十几个人。小区规模根本用不上这么多人。小区安防设备也和合同不符。4:霸王条款,强制合同到期自动续期。5:非法截留面积差退款,12月收房时开发商承诺1月底退面积差,如今已到3月中旬,钱却迟迟不退,请问是否合法,如不合法为何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督促。请相关部门彻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都会山小区相关的问题。 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该小区于2022年12月交付使用,关于软包装垃圾费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为规范业主的装修行为及保障业主的生活环境,物业公司对装修业主收取相应的垃圾清运费用,物业公司在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时,双方协商约定垃圾清运方式,如装修业主选择自行清运,则无需向物业公司缴付相关费用。关于物业收费及服务相关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的内容”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根据《购房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及提供相应物业服务工作。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延续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3月23日17时06分,我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52152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解释沟通说明,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签订的服务合同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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