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85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23点击:52

  湖北鼎龙泰富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M地块碧桂园泰富国际一期3号楼9层B02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61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鼎龙泰富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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