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前期咨询过公积金中心和商贷银行,双方均表示可按照公积金管委会的政策要求,配合开展商转组合贷。建议公积金管委会尽快开放商转组合贷政策,切实减轻居民房贷负担!!理由:1.其他多地区均可商转组合贷。2.房产和消费低迷,公积金存量较高,转组合贷一是提高公积金利用率,二是减轻居民房贷负担,利于消费甚至新房产销售。3.不存在法律或制度阻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住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结合本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调整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政策,经报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并通过后执行。《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第十六条规定:“原商贷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武汉市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较早的城市之一,极大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同时,2023年以来我们对一系列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比如: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出台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恢复二套房商转公贷款、阶段性上浮贷款额度等,这些政策均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到有商转公组合贷需求的职工。 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截至2024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为94.62%。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全体缴存职工,本质是互助性资金,需要保证在“资金池”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惠及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庞大,有限的住房公积金难以保证大量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资金需求。 为保障广大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有序运行,目前我市暂不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8月5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武汉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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