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534号

武汉通2025-09-26  1

编号:2025第3534号

  根据(2025)鄂0105执368号之二,徐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6)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4919号 武汉汉阳造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5014001GB00301F0011000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5R2地块观澜御苑C地块8栋2单元1层2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徐伟(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8801043235)名下,产证作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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