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小区停车位出租需缴纳25年整年物业费才给出租,极不合理,对有需要租车位业主敷衍排队等候 但不公布排队情况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地铁盛观尚城物业服务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地下车库月租车位的问题,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物业公司表示开发商暂未推出月租停车位服务。现有一百多个可供月租的车位,是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并与开发商结算后取得经营权的,其中部分车位将优先租赁给已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使用。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9月9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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