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第一:开发商没有按照民法典让业主优先使用地下车库的权益,目前开发商只租不卖,所有的车子都是按临时停车计算第二:每次回家都要在小区门口登记,自己买的房子业主不能进去,这是不是只租不卖造成的不便利第三:小区里面有保障房当时小区开盘售卖也没有告知业主,现在保障房的租客他们可以租车位我们业主反而租不成车位,业主这个韭菜也不能这样对待,买房的人没有租房的权益好第四:我们要求开发商对业主开放租赁车位的权益,让业主回家不在受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悦享湖璟商品房买卖纠纷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小区停车位的问题,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开发企业反馈小区地下车位未明文规定只卖不租,业主可自行选择方式。目前可选择签署《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或选择车位单次停车第一小时2元,后面每小时1元,封顶16元。开发企业表示将考虑到业主诉求制定相关政策,后期如有政策变化会及时告知业主。8月26日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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