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古田三路轻轨站,电动车和自行车停车收费,占道经营,用人行道进行停车收费1.是否支持电动车和自行车停车收费,收费合不合法合规?2.占用人行道进行停车收费,是否合理合法?3.贴着残疾人关爱的类似告知,是否真的残疾人经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古田三路轻轨站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位于解放大道与古田三路交叉口,其前身是武汉市普爱医院(古田院区)为优化医疗环境、规范医院周边秩序、方便患者就医而修建,2013年,医院保卫部与租赁人张某就该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签订承包合同,2016年到期。该地段后被划入人行道城市道路(非主要道路),已督促该处人员注意管理方式。经办单位:硚口区韩家墩街公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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