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您好!我是 洪山区保利云上的业主,现就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取水电费的问题,向贵部门进行投诉,恳请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自入住本公寓以来,小区的水电费一直由 保利物业负责管理,业主无法直接在水务局和供电局直接缴纳水电费,只能通过物业缴纳,且采用手抄表的计量方式。在长期缴费过程中,众多业主陆续发现诸多不合理之处。一方面,物业提供的水电费数据与业主实际使用情况严重不符,物业没有合理的解释和详细的计算依据;另一方面,经部分业主多方了解与核实,发现物业私自调高水电费收费标准,致使业主承担了额外的费用,加重了生活成本负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水电费且应按照实际用量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并保证使用明细公开透明,物业无权私自调整。而本小区物业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广大业主提出以下诉求:1、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水电费收费标准执行;改进水电费计量方式,引入更为精准、透明的计量设备,定期公示水电费明细,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并且上交水电缴费权限,让业主自行在供电局和税务局缴费。2、对过往多收取的水电费进行全面核算,并将多收费用退还全体业主;我们已多次与物业沟通协商,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只能向贵部门求助,希望贵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尽快展开调查,督促物业整改,还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环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保利云上水电缴费相关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保利云上小区于2023年11月交付使用,为毛坯公寓及商业,小区水电开发商设置为二次转供,分为一户一表,由物业公司定期代收代缴,用户需预先进行充值缴费。小区交付时公寓及商业水费为3.49元/吨,经物业公司与水务部门沟通后,公寓水费调整为2.47元/吨;电费按照0.8元/度收取,年底时依照国家电网商业用电价格进行核实后多退少补。物业公司为保障用户水电正常使用,避免因预交费用使用完毕造成停水停电的情况,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对每户水电表手动抄表,如费用余额不足将提醒业主及时进行充值缴费。针对此情况,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将业主诉求履行反馈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妥善处理水电缴费相关问题,并告知业主相关情况,做好现场协调解释说明,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签订的服务合同做好服务工作。7月9日9时16分、9时56分、10时50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39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若有相关疑问可致电我局物业科87525421反映,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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