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6月14日,前往东西湖区爆卡减肥训练营咨询参训相关事宜,临走前要求交付500元房间押金,后因个人原因24h内通知训练营不参加了,训练营在未事先告知的前提下拒绝退还押金,并表示收据写明不退还,可收取时未提前告知押金相关事宜,使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押金。
官方回复:尊敬的宋女士: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慈惠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于7月18日通过电话83260315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您与爆卡减肥训练营(地址:东西湖区石榴红村旁边)合同纠纷的问题。 7月18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慈惠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协调。经调解,爆卡减肥训练营提出退款200元给您。您接受了该方案。爆卡减肥训练营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沟通。 7月18日14时59分,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慈惠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电话832603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慈惠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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