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请问交警部门,在大兴实验学校福星校区对面有一处调头点,经常有车辆在此处调头,这里标线是虚线,但没有调头牌子(马路对侧有掉头标志),经常看到车辆在此调头,车辆在此处能否调头?是否会被处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已向您解释说明姑嫂树路大兴实验学校福星校区处掉头为南向方向掉头车道,北向北掉头处设置在姑嫂树路新湾路口,建议该方向车辆在姑嫂树路新湾路口掉头。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在该处增补禁止掉头标牌,并完成地面标线,指示通行车辆规范掉头。5月19日14时35分,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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