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20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57

  周军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岱黄高速公路以西、盘龙一路东侧南德·榜样学府(盘龙学府)一期项目7栋27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155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军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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