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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问询武汉市住更局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70
留言板:物业三栏一箱内容哪些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长期公示,哪些需要定期公示。武汉每个小区里面是否需要长期固定单独的三栏一箱看板。请针对以上询问做公开政策解答。要求直接书面回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化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专业化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设立“三栏一箱”,即在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业主活动场所设立“专业化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原定期报告公示栏)”,在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设立“政策法规公示栏”和物业服务意见收集箱。做好以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小区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合同文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他服务代收费用情况、“两码一标”、相关服务及监管电话,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期内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物业费收支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示一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下次更新公示时间止, 并长期接受业主查询。物业服务报告,至少每年要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其他公示信息,主要包括小区停车管理制度、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以及需要告知全体业主的信息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期内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政策法规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期内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本通知所称专业化物业小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费的住宅小区。其他住宅小区可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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