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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慢性病治疗报销比例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03
留言板:你好,本人在武汉工作有职工医保,配偶武汉的职工医保断缴了,现在在鄂州上班有鄂州市的职工医保。配偶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想要在武汉进行治疗。请问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可以使用我的职工医保绑定配偶信息,使用亲情账户吗?这种报销比例如何呢?谢谢回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方女士:\n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医保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告如下:\n 工作人员于2025年11月5日8:56给您回电。您反映您配偶是鄂州市医保参保人,咨询在武汉就医门诊慢特病的问题。根据湖北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到武汉市后,可在武汉市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执行就医地的医药价格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n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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