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70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1870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0116执3675号之一、(2024)鄂0116执3675号之一,杨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8398号 武汉市隆汇祥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10017GB00023F00010566  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8号隆汇国贸中心商住楼1、2栋2号楼1单元25层3号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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