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200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4
王丰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解放大道2100号幸福村城中村改造H4还建用地地块9号楼/单元31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长新不动产权第001714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丰
2025年6月18日
王丰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解放大道2100号幸福村城中村改造H4还建用地地块9号楼/单元31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长新不动产权第001714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丰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