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20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7
黄勇诚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滠口街兴正里5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93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勇诚
2025年6月18日
黄勇诚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滠口街兴正里5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93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勇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