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7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3
编号:2025第1877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宋卫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5005041号 | 肖华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6005016GB00077F00040060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F学府一期A9栋10层2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宋卫名下。 |
2 | 黄陂国用(2015)第13136号 | 肖华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6005016GB00077F00040060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F学府一期A9栋10层2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宋卫名下。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