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25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192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610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5269号 | 熊贵玲,桂锋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12006GB00004F00010706 | 江汉区花楼街198号宝利金国际公馆B1栋13层12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吴远芳(公民身份号码:420881197005231425)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