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1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0
黄荣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光霞路16号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 居住和防护绿地项目(武咸15号地块)二期5栋办公1单元23层(4)办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328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荣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