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40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3

编号:2025第1940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16执2153号之一,李秀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4868号 武汉天舜天港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01020GB00001F00060049  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以南、岱黄高速辅路以东天舜天港·板桥逸景6栋15层4号、16层4号、17层4号、18层4号   
2 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4846号 武汉天舜天港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01020GB00001F00060078  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以南、岱黄高速辅路以东天舜天港·板桥逸景6栋15层4号、16层4号、17层4号、18层4号   
3 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4837号 武汉天舜天港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01020GB00001F00060094  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以南、岱黄高速辅路以东天舜天港·板桥逸景6栋15层4号、16层4号、17层4号、18层4号   
4 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4888号 武汉天舜天港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01020GB00001F00060020  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以南、岱黄高速辅路以东天舜天港·板桥逸景6栋15层4号、16层4号、17层4号、18层4号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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