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7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3

徐勤亚因保管不善,将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道朱冲村裴家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区不动产权证第01394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勤亚
2025年6月10日
徐勤亚因保管不善,将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道朱冲村裴家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区不动产权证第01394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勤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