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79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0

黄伟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琴台村59号3单元1楼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890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伟
2025年6月10日
黄伟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琴台村59号3单元1楼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890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伟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