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5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15
王俊松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58号关南福星医药园9栋11层05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523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俊松
2025年6月9日
王俊松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58号关南福星医药园9栋11层05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523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俊松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