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在蔡甸买房可否用湖北省内的异地公积金,人是武汉户口但是在外地上班。房产销售企业有权拒绝客户使用异地公积金吗?无需回电,留言即可,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异地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第二条“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规定: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该政策的解读为: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至全国各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根据您表述的情况,您可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向我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出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若开发企业拒绝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您可拨打12329客服电话向我中心反映。 因您表示无需电话回访,现以文字形式予以回复。若您还有其它公积金问题,欢迎您拨打027-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武汉公积金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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