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4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

翟才毕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325号3栋3单元5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改2002)第1060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直20023112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翟才毕
2025年3月18日
翟才毕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325号3栋3单元5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改2002)第1060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直20023112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翟才毕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