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6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33

  徐兰凤,刘先锋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汉乐路9号盛泰苑7栋3单元3楼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506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兰凤,刘先锋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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