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0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2-8点击:31

  田化银,李芙蓉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五里界街东湖街村烟孔湾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602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化银,李芙蓉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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