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994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月前点击:3

文倩惠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青菱乡菱花路8号融科·花满庭24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869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倩惠
2024年12月28日
文倩惠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青菱乡菱花路8号融科·花满庭24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869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倩惠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