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99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月前点击:3

刘少尘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苏豪A栋11层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11)字第1325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101274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少尘
2024年12月28日
刘少尘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苏豪A栋11层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11)字第1325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101274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少尘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