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91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月前点击:4

  湖北天纵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以南、岱黄公路以西天纵城北区C2、C4栋/单元2层(26)商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145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天纵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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