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4第339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6月前点击:6

编号:2024第33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7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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