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02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7月前点击:14

  肖亮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侏儒山街东山村前山(18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蔡甸区不动产权证第007606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亮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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