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军山佳兆业滨江新城物业费、车位管理费超高问题

武汉通 2024-10-23   40

武汉留言板:1、物业2.98元/平米,车位管理96元/月,5星的标准,1星的服务,基本的公共收入明细都没有,这是黑社会吗?2、车库尚未解压就收费出租,政府睁眼瞎吗?3、保交楼和物业的三年合同有关系吗?没关系请把物业费沟通降下来,顶格收费,地狱服务!无耻至极!监管单位是一点活都不干!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佳兆业滨江新城物业服务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和车位管理服务费。关于调低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依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征求意见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因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已督促物业将该问题上报街道、社区协调解决。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问题,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管理规约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业主委员会拒绝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约谈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因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公共收益暂由物业设立的公共收益帐户管理。物业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于今年7月份公示了上半年的公共收益。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公司是合同履约方,如您认为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可依法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10月14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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