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 生命带 <br><br> 记牢更要“系 ”牢

为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力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武汉交警聚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夏季事故隐患排查,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众所周知,安全带也是“生命带”,无论是驾驶还是乘车,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但夏季来临,不少人 因各种原因心存侥幸“懒得系”或“不按规定系”,殊不知因此埋下“安全隐患”。
到底冤不冤交警来解答
“明明系了安全带却被抓拍,我好冤。”近日,交管部门接到市民杨女士申诉,称自己明明系了安全带,却被电子警察抓拍了。
市民杨某反映:近期自己驾驶小轿车由汉阳往硚口方向行驶,在行至江汉一桥时,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卡口设备拍下,而当时自己是“系”了安全带的。
随后民警调取了该卡口设备数据,影像显示:驾驶员杨某并未系安全带。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杨某当时确实“系”了安全带,只是嫌安全带勒在肩部不舒服,便从腋下穿过去系的。“您的安全带系法是错误的,不仅无法发挥保护作用,甚至还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民警当即对驾驶人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最终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依法接受了处罚。
安全无小事记牢更要“系”牢
“大热天的,汗流浃背本来就闹心,再绑个安全带很不舒服!”面对民警,驾驶人刘某显得有些不以为然。
8月1日上午,硚口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张泉,在古田桥上发现某工程公司水泥搅拌车驾驶员刘某,驾车时未系安全带。驾驶人刘某被民警拦下后,却认为不系安全带是件小事,而且高温天气里绑上安全带很不舒服,自己开的是大车,即使有突发状况,人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对于这种忽视安全、法治意识淡薄的思想,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交通事故要防患于未然,你是家庭的顶梁柱,驾驶车辆时更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刘某依法处以罚款、记分的处罚。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始终采取常态化工作模式,通过高清抓拍与路面查处相结合,全天候、全覆盖开展查处。 同时对于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定期通过“武汉交警”新媒体平台进行曝光。
安全带这样系才“安全”
1、检查安全带状况
缓缓将安全带向下拉,安全带应能顺利地从卷绕器中拉出,猛拉安全带时应拉不动,否则安全带失效。
2、调整安全带
正确佩戴安全带时,肩带应跨过胸腔,腰带应紧贴髋骨。
3、调节松紧状态
安全带系好后,确保其不能太松也不能太紧,大概留有两根手指的余量比较合适,这样既能保证安全,也可确保舒适。
4、确认安全带锁扣已扣
扣上安全带后,卡扣发出“咔哒”声即为扣好,此时可再拉扯一下安全带,确保其安全带锁扣已扣好。
同时,武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带是机动车发生碰撞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数据显示:车辆在发生正面碰撞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安全带就是“保命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