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下属单位建信公司毁约,不付租金。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7-3点击:88

武汉留言板:建设银行下属单位建信住房服务(湖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与本人签定了《房屋托管租赁合同》租赁本人房屋,租赁期限96个月又13天。目前,建信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通知本人建信公司要单方面毁约,且不按合同约定对本人赔偿。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将房屋租赁给建信住房服务(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建信公司告知您需提前退租,且拒绝赔偿。您对此不认可,要求建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建信公司联系,要求建信公司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积极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后经与您联系,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与您,您可与建信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7月1日8:56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7381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将房屋租赁给建信住房服务(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建信公司告知您需提前退租,且拒绝赔偿。您对此不认可,要求建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建信公司联系,要求建信公司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积极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后经与您联系,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与您,您可与建信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7月1日8:56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7381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