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江南花山郡疯涨停车费
江夏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6-2点击:101

武汉留言板:1.我们分摊了很多公摊面积,请问,我们小区的公摊部分是哪些?公摊总面积是多少,每户摊了多少?2.房子质量低劣,建成两三年。大量的瓷砖掉落,原因无外乎瓷砖质量差,或者贴砖工艺有问题,一旦造成重大问题,即使过了保质期,庙投也脱不了干系!3.当初庙投卖房时是这样宣传的:小区人车分流,车辆一句入地库,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业主的人身安全,当时庙投并没有说后期地库停车费要收280元/月,而现在开始收280元/月,有欺诈嫌疑。4你庙投即使要收费,请先拿出产权证明,证明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庙投,如果拿不出肯定不能收费,如果任何一个人说地下车库是他的,那他是不是也可以来收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关于您反映的江南花山郡小区问题作如下回复: 第一,在与江南·花山郡业主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及所在楼层平面图”中,已清晰明确地标注了每户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套内面积。 第二,庙投集团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和各项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通过了政府部门规划验收,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同时,该项目工程质量也达到了相应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取得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第三, 花山郡小区自2018年交付以来,在过去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庙投集团一直未收取地下停车位的租金,前期业主缴纳的72元/月/个停车费用为物业公司收取的停泊服务费。现为有效解决小区业主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难的问题和规范小区地下车位使用管理秩序,此次按280元/月/个收取的地下单车位停车费用由以下两部分构成:①80元为物业公司依据前述《业主手册》约定,收取的车辆停泊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费用;②200元为开发商(庙投)收取的停车位租金。根据与江南·花山郡业主(买受人)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九条第3点第(1)项条款,庙投集团作为出卖人,明确拥有花山郡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因此,庙投集团出租地下车位并依法收取停车位租金,是其基于所有权行使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 第四,庙投集团已与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签署花山郡项目地下停车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据该合同,庙投集团已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让的方式,依法取得了江南·花山郡小区地下空间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若对权属存在任何疑问,可向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查询申请。 综上,花山郡小区地下停车位进行出租属合法、合规的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市场原则,租金定价公允合理。同时,也是庙投集团作为国有企业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5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关于您反映的江南花山郡小区问题作如下回复: 第一,在与江南·花山郡业主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及所在楼层平面图”中,已清晰明确地标注了每户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套内面积。 第二,庙投集团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和各项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通过了政府部门规划验收,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同时,该项目工程质量也达到了相应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取得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第三, 花山郡小区自2018年交付以来,在过去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庙投集团一直未收取地下停车位的租金,前期业主缴纳的72元/月/个停车费用为物业公司收取的停泊服务费。现为有效解决小区业主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难的问题和规范小区地下车位使用管理秩序,此次按280元/月/个收取的地下单车位停车费用由以下两部分构成:①80元为物业公司依据前述《业主手册》约定,收取的车辆停泊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费用;②200元为开发商(庙投)收取的停车位租金。根据与江南·花山郡业主(买受人)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九条第3点第(1)项条款,庙投集团作为出卖人,明确拥有花山郡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因此,庙投集团出租地下车位并依法收取停车位租金,是其基于所有权行使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 第四,庙投集团已与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签署花山郡项目地下停车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据该合同,庙投集团已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让的方式,依法取得了江南·花山郡小区地下空间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若对权属存在任何疑问,可向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查询申请。 综上,花山郡小区地下停车位进行出租属合法、合规的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市场原则,租金定价公允合理。同时,也是庙投集团作为国有企业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5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