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394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5-11点击:78

  段一琛,姬雅榕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解放大道1282号(俊华雅苑)1单元9层16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段一琛,姬雅榕)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一琛,姬雅榕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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