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大学生兼职的劳动保护

武汉通2024-04-24  5

留言板:每逢节假日,有大批大学生为了体验社会生活,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甚至有的是为了分担家庭经济压力,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兼职没有劳动合同这一漏洞,在结算工资时会出现少发,漏发,甚至找各种理由扣发,如何保护兼职大学生这一群体的劳保护,希望我们省或武汉市能有相关规章制度,他们不应该现行法律法律被遗忘的群体。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4月22日9:20,我局劳动保障监察与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答相关问题。您建议: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兼职没有劳动合同这一漏洞,在结算工资时会出现少发,漏发,甚至找各种理由扣发,希望武汉市能有相关规章制度,他们不应该现行法律法律被遗忘的群体。感谢您对武汉市发展的关心与建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规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确有勤工助学需求的,建议经所在学校组织参加,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时间等事项。如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监察农工处(劳动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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