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792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4-10点击:27
王玉华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夏鹃街199号居住项目(产权调换房)3号楼2单元8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745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玉华
2024年4月7日
王玉华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夏鹃街199号居住项目(产权调换房)3号楼2单元8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745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玉华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