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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生入学

教育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306
留言板:儿子孙子的户籍一直在我房产所在地他们结婚后也一直住在这里 儿子在远城区黄陂盘龙城有一套房子 孙子上学能在我这里入学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江汉区教育局调查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3月14日,江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根据义务教育以区管理为主原则,如有问题可进一步联系江汉区教育局,电话:027-82833913。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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