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37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20点击:65

  张保玉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3栋1单元12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278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保玉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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