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弦艺术培训学校校长不签劳动合同无故苛扣工资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3-1点击:193
留言板:本人2023年五月份进入星弦艺术培训学校,以将近快一年时间,在此期间校长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相关社保,在前两天我提出家中有事需要请假时,他已年假已经休了15天而不批我的假期并且说到,如果我明天没有去到公司上班的话,我二月份的工资就只能以兼职的方式计算。并且算我主动离职主动请辞,我认为他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帮我。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4年2月21日16:08分通过电话(027-84998022)联系您核实相关情况,您接听了电话。您实际是龚女士。经了解,您称目前是在校大学生,于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在我区星弦艺术培训学校从事兼职老师工作,负责人甘女士,现您反映该培训学校在核算您工资时,未按全职老师标准核算您2024年2月份的劳务费及未缴纳社保等问题。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告知您,因您系在校学生,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在校生的劳动问题已超出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尽管您反映的问题已超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畴,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是尽力帮您联系甘女士进行了协调,甘女士表示学校发薪方式为当月工资次月15日发放,“春节”假期后您因自身原因续假,未能按要求返岗,故学校便按您实际出勤核算了您的劳务费,您的劳务费预计在2024年3月15日前核算并发放。甘女士同时表示学校共有4名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和按要求缴纳了社会保险手续,不认可未缴纳社保的问题。2024年2月23日15:15分我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02784998022)联系您时告知以上核实情况。因您系在校大学生,如后期学校核算并发放了您的劳务费,您对劳务费不认可,建议您收集相关凭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告知了您法律援助的联系电话。您已知晓告知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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