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问题咨询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2-3点击:133

留言板:据了解,武汉男性职工,在妻子生产时,应有15天陪产假。请问15天是否包含周六周天?周六日是否属于休息日?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于2月2日10:02与您电话沟通,经沟通,您要求文件回复,现将咨询内容回复如下: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并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的解答》(鄂卫办通〔2021〕74号),解答中第三点第2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假期应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于2月2日10:02与您电话沟通,经沟通,您要求文件回复,现将咨询内容回复如下: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并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的解答》(鄂卫办通〔2021〕74号),解答中第三点第2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假期应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